国际贸易术语
一、国际贸易术语简介
在国际货物买卖合同中,国际贸易术语越来越多的被引用。通过引用国际贸易术语,简化了谈判、磋商过程。双方只要在合同中写明货物买卖使用哪一种国际贸易术语,则买卖双方的权利义务细节就包括在其中,成为明确的约定了。
具体来讲,国际贸易术语的含义中包含以下内容:
1. 交货地点;
2. 运输方式;
3. 商品的价格构成;
4. 订立运输合同、保险合同、报关完税等其他权利义务。
要保证国际贸易术语在国际贸易合同中发挥作用而不会引起混乱和误解,就要保证每种术语具有确定的和公开的含义。为此,一些国际组织对国际贸易术语进行了解释。其中,现在被商人们认可和使用最多的是国际商会( ICC)的《国际贸易术语解释通则》,又称《Incoterms》。
国际商会1936年创立《国际贸易术语解释通则》,先后进行过几次修订,有不同的版本,因此在合同中应该注明所引用的Incoterms版本,以免引起误解。目前的最新版本是国际商会于2000年修订的,即《Incoterms2000》。
二、《Incoterms2000》国际贸易术语含义简介。
E组(发货)EX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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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厂交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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指定地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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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组(主要运费未付)
1、 FCA
2、 FAS
3、 FO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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货交承运人
船边交货
船上交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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指定地点
指定装运港
指定装运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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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组(主要运费已付)
1、 CFR
2、 CIF
3、 CPT
4、 CI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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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本加运费成本、
保险费加运费运费付至运费、
保险费付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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指定目的港
指定目的港
指定目的地
指定目的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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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组(到达)
1、 DAF
2、 DES
3、 DEQ
4、 DDU
5、 DD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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边境交货
目的港船上交货
目的港码头交货
未完税交货
完税后交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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指定地点
指定目的港
指定目的港
指定目的地
指定目的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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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2010国际贸易术语解释通则》
2010年9月27日,国际商会正式推出《2010国际贸易术语解释通则》(Incoterms 2010),以取代已经在国际货物贸易领域使用了近十年的Incoterms2000,新版本2011年1月1日正式生效。
Incoterms2010中将贸易术语划分为适用于各种运输的CIP,CPT,DAP,DAT,DDP,EXW,FCA和只适用于海运和内水运输的CFR,CIF,FAS,FOB,并将术语的适用范围扩大到国内贸易中,赋予电子单据与书面单据同样的效力,增加对出口国安检的义务分配,要求双方明确交货位置,将承运人定义为缔约承运人,这些都在很大程度上反映了国际货物贸易的实践要求,并进一步与《联合国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公约》及《鹿特丹规则》衔接。